2026-8-7
我曾在上一篇博客日记中说,利用小说反党,在中国文学中由来已久,不是当代人的发明。在一千多年前牛僧孺写的唐传奇《玄怪录》一书中,就有一篇《来君绰》,喜怒笑骂,针砭时弊,读来令人捧腹: 其中最有意思的地方,是蚯蚓精威污蠖并不像传统意义上的妖怪,反而像一个真正的唐代士子:能谈玄说理,善于辞令,甚至在文字游戏上胜过几位人类秀才。这样的妖与人之间的界限,在《聊斋志异》中得到了更加充分的发展。蒲松龄笔下的狐、鬼、花妖,往往比现实中的人更有人情味。若要找一个最接近的篇目,可以想到《狐梦》: 《狐梦》和《来君绰》有一个很有意思的共同点:故事中的异类都不是为了吓人而存在的。威污蠖虽然是一条蚯蚓精,却以一个真正的唐代士子形象出现,能饮酒、作令、谈吐、论族姓,甚至在文字游戏上把几位人类秀才弄得无言以对。直到客人离开以后,才发现所谓的宅院不过是污池,所谓的主人不过是一条大蚯蚓。妖怪的身份成为故事最后的反转,而真正被描写的,却是人的才智、性情和社会生活。到了蒲松龄这里,写法已经更加成熟。《狐梦》甚至从一开始就告诉读者:我是狐。狐的身份不再是需要最后揭开的秘密,反而成为故事的前提。既然大家都知道她是狐,那么故事真正要写的便不再是狐是什么,而是狐也可以怎样生活。于是,狐女有自己的家庭、姊妹、婚姻关系和社会交往,有宴饮、游戏、弈棋,也有嫉妒、调笑、离别和惜别。她们生活在一个与人间平行的世界里,只不过这个世界披着狐鬼的外衣。蒲松龄真正感兴趣的,显然已经不是狐本身,而是狐所代表的另一种人生。 尤其有意思的是,《狐梦》里的狐女并不只是一个供书生猎奇的异性形象。她教毕怡庵下棋,纠正他的缺点,劝他盛气平,过自寡;临别时又以朋友的身份相赠。她甚至希望毕怡庵为自己作小传,留下文字,使千载之后仍有人记得自己。到了这里,狐与人的界限已经变得非常模糊:究竟是人写狐,还是狐借人留下自己的故事? 这也是《玄怪录》与《聊斋志异》之间很值得玩味的变化。《来君绰》中的蚯蚓精,首先是一个会说话、会作令的妖怪,作者通过它制造奇趣和反转;《狐梦》中的狐女,则已经成为一个具有独立人格的文学人物。她们有自己的情感、家庭、社会关系和价值判断,甚至能够反过来评价人、教育人。到了这个阶段,小说已经不再只是人遇到妖,而开始变成妖也有自己的世界。 这也是唐传奇到《聊斋志异》八百多年演变的一个缩影。唐人喜欢把现实世界之外的神鬼精怪请进小说,让它们与人相遇;蒲松龄则更进一步,把这个异世界本身也写得有血有肉。狐、鬼、花妖不再只是故事里的异物,而成为可以与人平等交往、甚至比人更懂人情世故的角色。于是,所谓志怪最终并没有离开现实,反而越来越深入现实。 如果说《玄怪录》是在告诉我们妖怪也可以像人一样说话,那么到了《聊斋志异》,蒲松龄已经在告诉我们:妖怪为什么不能比人更像人?这也使借异写实有了更深的一层含义。鬼狐花妖固然是虚构的,但它们所表现的爱情、友情、婚姻、功名、贫富、世故和人情,却全部来自现实人生。有时候,正因为披上了一层狐鬼的外衣,作者反而能够把现实中的许多话说得更加坦率。 如果把《山海经》以来的神怪书写、魏晋六朝志怪、唐传奇以及《聊斋志异》放在一起看,可以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变化:神怪越来越不只是被记录和讲述的对象,而越来越成为观察现实人生的文学工具。到了蒲松龄这里,鬼狐已经不再只是小说里的配角,它们本身就是观察人间的一面镜子。所以,今天重新读《来君绰》,真正有意思的也许并不是那条数尺长的大蚯蚓,而是唐人已经开始意识到:一个故事即使写的是妖怪,只要写的是人的性情,它就是在写人。 至于所谓的利用小说进行反党活动,如果把这句话放回中国小说史中去看,倒真谈不上是什么发明。从借神怪寄托人事,到借历史讽喻现实,再到借狐鬼针砭人情,文学家早就知道如何在不能直说、不便直说的时候绕着说、反着说、借着说。如此看来,真正值得研究的恐怕不是谁发明了利用小说影射现实,而是为什么在现实中的话不便直说时,小说里的鬼怪往往就多起来了?这也许才是从《来君绰》读到《狐梦》,最有意思的地方。 =========== | 作者:席琳 回复 席琳 | | 留言时间:2026-08-08 02:24:16 | |
| 刘志丹(1903年10月4日—1936年4月14日),男,汉族,原名刘景桂,字子丹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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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席琳 回复 席琳 | | 留言时间:2026-08-08 02:21:06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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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政之创办的报纸《国闻周报》于民国二十五年五月十八日出版,分别刊登着《晋境残匪窜返陕北》、《陕晋各军联合会剿》、《阎呈报晋 剿匪经过》等文章。其中的《阎呈报晋 剿匪经过》中这样写道:
查晋绥军队,共计八师三旅,兵数诚不为少。然以环境关系,绥远常驻两师,晋北分驻一师一旅,晋南及潞泽一带,各分驻一师,省垣常驻一旅,自共匪窜据陕北,奉令派遣两师缺一旅,过河防剿,此外在晋西者,仅余一师两旅,而担任河防者,仅仅一师,以一师之兵力,任千余里之防务,每一渡口,大者仅能置兵一排,力量实属单薄,本年二月二十日,匪军大部,乘夜由中阳石楼县境,强渡过河,数在两万以上,锡山闻报,一面移缓就急,星夜调集分驻各处军队,前往剿办,一面电请中央派遣大军,来晋协剿。匪之企图,初在突破汾阳、孝义,直扑太原,经第二纵队司令员杨效欧,于三月十日在孝义之眼头仲家山,将匪击毙三千余人,伤者尤多,匪势大挫,遂化整为零,分股回窜。其一路北窜交城、文水、兴、临、岚静一带,并在兴县之罗峪口接刘子丹股匪数千人东渡,当派大兵分路截击,旋经章团长拯宇,在离石境内之冀家原与匪激战,出匪不意,乘夜袭击,将匪首刘子丹击受重伤,旋在永平镇毙命。据高师长桂滋电报,该匪首尸身确系于四月二十七日运抵瓦窑堡,俭二十八日开会追掉…… 算是旁证之一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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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这个补充的小桥段很有意思。严格说,前三十年并不是绝对“不语怪力乱神”,而是不允许传统的怪力乱神作为一种独立的信仰和世界观存在。但如果神奇因素服务于革命叙事,情况就完全不同了。传统神怪故事里的“神迹”不能存在,革命文艺里的“神迹”却可以存在,只不过换了一个名字,叫“革命浪漫主义”。 所以真正被禁止的未必是神奇本身,而是谁有资格制造神奇、神奇又为谁服务。观音菩萨显灵属于封建迷信,革命队伍中的水壶变牛奶却可以成为歌颂军民鱼水情的艺术夸张。它们未必真想建立一个神怪世界,却经常在关键时刻突破现实主义的物理规律,以一种近乎“神迹”的方式强化英雄主义和革命浪漫主义。 这样看,倒也与我们前面谈的“小说反党”形成一个有趣的反差:**同样是虚构,同样可以超越现实,同样可以借助想象影响现实;区别只在于,谁来讲、讲什么、为谁服务。这其实也与我党长期强调的“文艺为政治服务”逻辑完全一致:不是反对虚构,而是要求虚构服从特定的政治方向。 到了后来的抗日神剧,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:不只是怪力,简直乱神;不只是革命浪漫主义,而是连基本的物理规律都可以一起“革命”了,最后发展成了真正的胡说八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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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席琳 回复 席琳 | | 留言时间:2026-08-08 00:12:33 | |
| 1972年(席注:原文如此),周总理与裴周玉又谈起了刘志丹。裴周玉将军回忆说:1970年,他在北京与周总理一次闲谈中谈到瓦窑堡那次谈话时,总理还记忆犹新。当谈及刘志丹这位创建陕北苏区的人民英雄时,周总理说:“战争时的枪炮没有眼睛,碰到谁头上也难避免,所以,我们牺牲了千百万好同志,他们是永垂不朽的。” 如果仅从裴周玉后来留下的回忆看,刘志丹遭敌军机枪击中的经过其实描述得相当具体:当时山包上只有刘志丹、裴周玉和一名警卫员三人,随后敌军机枪射来一梭子弹,击中刘志丹左胸,裴周玉将他转移到山坡后,医生赶到时已经停止呼吸。 那么问题反而更加具体了:现场既然还有一名警卫员,他后来留下了什么证词?有没有与裴周玉相互印证的原始记录?当时的战斗命令、现场报告以及最初的死亡记录又是怎样记载的? 所谓“枪炮无眼”,当然可以解释一个人在战场上被敌军火力击中,却不能替代完整的现场证据。尤其对于这样一位重要人物,究竟是谁在场、子弹来自何方、当时的指挥关系如何、事后又是怎样认定死因,这些问题本来都应该有相应的原始记录。 所以,刘志丹之死真正值得追问的,也许并不是简单地说“谁下令杀了他”,而是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叙述究竟经过了怎样的筛选,又有哪些同时代的证词和档案没有进入后来流传的历史叙事。 历史上的陈友谅之死也有类似的传奇色彩:一代枭雄究竟死于流矢、炮石还是其他原因,后世说法不一。刘志丹之死如果最后只剩下一句“枪炮没有眼睛”,也难免给人一种“流矢无眼”的历史谜案感。 当然,谜案不是证据,疑点也不是定案。 真正值得追问的,还是那些能够被核实的现场证词、战报、档案和最初记录。只有把这些材料放在一起比较,才能判断这究竟是一场普通的战场牺牲,还是其中另有隐情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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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刘志丹之死的孤证 - 裴周玉将军说:刘志丹在前沿阵地上看到阵地情况,有的连队成排或几十个人向敌人一个碉堡发起冲锋,但都被敌人火力阻击而不能奏效,战士们的伤亡很大,他还看到黄团长亲自带领一个排向敌堡冲锋。于是,刘志丹把参谋叫到跟前,要他马上去转告一团,不能光凭勇敢蛮拼,要讲究战术,以最小的代价,夺取更大的胜利。参谋领受任务后,即刻向前飞跑而去。这时,山包上只剩下刘志丹、警卫员和我三个人了。
我们迎风站在高处,观察着周围的一切动静,密切注视着战斗的进展。突然,敌人的一挺机枪射来一梭子弹,正好射中刘志丹的胸部,他两手往胸前一抱,踉跄着要跌倒下去。我见此情景心里猛地一惊,赶快跑过去把他抱住,急忙喊道:警卫员,快去叫医生。子弹是从刘志丹左胸部穿过去的,碰着了心脏,伤口处流血很少,他穿的土灰色棉军衣的左胸,只见有个枪弹打穿的洞孔。当时,他的面色变得蜡黄,呼吸极度微弱,昏迷过去。我急忙把刘志丹抱到山坡后边,找个隐蔽平坦的地方放下。
待了一会儿,他神志略微清醒,睁开了眼睛,环顾了一下四周,想用双手撑着身体坐起来,用劲抓住我的手,以极微弱的声音说:让宋政委……指挥部队,赶快消……灭敌人……。只见他嘴唇动了几下,但再也听不见声音了。医生赶到时,刘志丹军长已完全停止了呼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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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》》在我党国的前三十年,党不语怪力乱神。
不过,出于革命浪漫主义,有例外。小时候看过巡回革命舞剧团,表演某年轻民女邂逅受伤落单红军战士,在饥渴垂危之际,从军水壶变出牛奶,喂给战士喝。 因为小时候特喜欢喝牛奶特别是炼奶,但又绝少机会喝,所以,记忆犹新。 还有若干我党的电影有类似怪力乱神的小小桥段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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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>>但仅凭这句话本身,还不足以坐实主席主谋刘志丹之死。
陕北三巨头以刘志丹为首。主席杀人不沾血,暗示即可,自有其他巨头如刘少奇,周恩来和康生等等代劳。间接证据确不可以成法律实证。主席朱批杀头的似乎只有刘青山张子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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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0-09 主席杀人不见血 驾驭臣民他最绝 乱臣贼子皆听之 极权控制方卓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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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“只因秦制忌腹诽。” 只因秦制忌腹诽, 狐鬼文章亦可危。 直笔难书人世险, 曲言偏见古今悲。 荒唐故事藏真意, 诡谲妖言映是非。 若问何须多怪力, 小说反党泣神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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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我觉得这里可以区分两件事:“利用小说反党”确实反映出当时政治环境对文学隐喻的高度敏感,但仅凭这句话本身,还不足以坐实主席主谋刘志丹之死。 当时给《刘志丹》案扣上的一个重要政治帽子,是“为高岗翻案”;而高岗本人又是党内权力斗争中“墙倒众人推”的典型,毛、刘、周、陈、邓等人都不能简单撇清关系。至于谁在其中具体承担什么责任,还是需要具体史料来判断,不能仅凭后来的一句话反推全部因果。 有意思的反而是前后这个反差:前三十年在“反封建迷信”的名义下,神怪小说以及相关的旧文学确实受到强烈限制;但政治权力越是要求文学只能有一种解释,文学中的隐喻、影射和借古讽今反而越容易被当成政治问题。 所以,“利用小说反党”最值得玩味的地方,不一定是它直接证明了哪一桩历史案件,而是它说明了连小说中的虚构人物、故事和隐喻,都可能被纳入现实的政治斗争。 至于刘志丹之死,以及毛泽东本人究竟应该承担什么责任,则需要另外的史料来证明,不能只靠这句话完成逻辑闭环。 不过,在那种高度个人化、上下级依附关系极强的政治环境里,很多今天看来匪夷所思的事情确实都有可能发生。小说可以成为政治斗争的工具,而政治人物对小说的高度警惕,也恰恰说明他们知道文学并不只是“讲故事”。 从这个意义上说,所谓“利用小说反党”,倒与我这篇文章谈的“借异写实”形成了一个很有意思的呼应:古人可以借狐鬼说人事,后来的人也可以借小说说现实。区别只在于,前者是文学技巧,后者却可能变成政治罪名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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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在我党国的前三十年,党不语怪力乱神。借反封建迷信,禁绝此类新旧书籍。
而主席的”利用小说反党”,显然是心虚而自觉被踩中条尾。这间接坐实了主席主谋了刘志丹的中弹牺牲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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