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2年5月4日星期六

历史、现实与人的认识之二——历史细节的纠缠

 历史、现实与人的认识之二——历史细节的纠缠

   [2002-05-04]

   “人民创造历史,历史学家编辑历史,政客强菅历史。”

   关于历史,除非自己有学识有资源去对某个历史问题主动深入探究,大多数人只能被动地从媒体和图书馆中了解“历史源流”的方方面面。与某个“历史源流”的相关的历史事件、真相和“内幕”等等,往往是“是非纠缠,剪不断理还乱”,就如中东问题,如果一定要从“是非”的观点去看。

   近日笔者看到一篇诺微先生或女士的《我的“补充”:美国与以色列建国》(详见附录),主要是对林思云先生的《中东问题的历史源流》的补充。诺微指出“林先生的结论(或出发点)仍受党文化影响,读起来感觉有如中共中央关于巴勒斯坦问题的历史决议……”。不过,如果笔者要痛扁诺微,同样也可以说“诺微先生或女士的结论(或出发点)仍受党文化影响,读起来感觉有如中共中央关于巴勒斯坦问题的历史决议……”。

   诺微在详细交代了181号决议前前后后的历史细节后,指出“未来的阿拉伯国家占有45%的土地,包括80万阿拉伯人和1万犹太人;犹太国占有55%的土地,包括53万8千犹太人和39万7千阿拉伯人。这个方案,跟林思云先生的‘所谓181号决议’的确不太一样,林先生的方案,在土地划分上和修改前的‘多数方案’一样的,但林没有提到在每块土地上都是犹、阿两族混居的事实,却理直气壮地质问‘为什么要把近60%的土地分给只占三分之一人口的犹太人?’下次发力义愤之前,最好先把事实搞清楚。犹太国的面积大一些,是因为居住的人多,再考虑到欧洲那些对锡安山忘眼欲穿的250万难民,犹太国没占什么便宜。” 根据诺微的交代,联合国各成员国在民主和国家法的框架下为阿拉伯人和犹太人“主持公道”时,确考虑了方方面面的意见和一些“历史源流”,在矛盾重重下作出尽量公平公正的决议。沙特阿拉伯国王伊本·沙特的意见:“我也很同情犹太人的悲惨遭遇,也赞成犹太人建立国家的设想。既然德国残酷迫害犹太人,战后就应该从德国划分出一块领土,让犹太人在那里建立自己的国家,这样也符合‘反坐复仇法’的原则。阿拉伯人并没有迫害犹太人,为什么要割让阿拉伯的领土,让阿拉伯人为犹太人付出牺牲?”是无关重要的。

   这就是了。为什么要“考虑到欧洲那些对锡安山忘眼欲穿的250万难民”?什么要“39万7千阿拉伯人”与“53万8千犹太人”加未来的“250万”犹太人混居而成为犹太国的少数民族? 当然就是要顾全大局,展望将来,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。这种观点,就是中共几十年来对人民群众的教化的重点之一,成为人民群众的有意无意的判断事物的唯一或最终标准。

   其实,笔者更愿意相信诺微是尽量地综合分析历史问题,并力图摆脱中共几十年来所灌输的思维模式。 笔者相当欣赏诺微的几个论断:“我个人对以色列建国不做道德评价,就象对秦灭六国一样无从找到评价依据,只能当作事实来接受。”“还是不要纠缠以色列建国的合法性吧,就象一个孩子,也许不该出生,但是既然生出来了,就考虑如何长大的问题。”“反倒是美国,这个帮助以色列和周边各国签署和平协议的国家,挨骂最多。对这种双重标准,我只能这么解释:谁也没指望苏联能发善心做点好事,所以它没做也不能怪它;美国是一个做些好事的国家,所以必须用雷锋的标准要求,如此看来,美国倒象一个堕落天使了。”

   诺微指出:“战后50年,民主政治已经全面获胜。即使在不民主的国家,民主思想也深得人心,在以致于在面对民族冲突、统一分裂这些问题的时候条件反射一般想到‘民族自决’、‘全民投票’。”笔者在里画蛇添足地补充一下,这民主和法制的思想的普及,美国电视剧和CNN的教化有很大的功劳。

   可惜,这世界比较复杂。即使是在美国国内,民主和法制常常面对现实的复杂而不得不妥协,其中一个例子是三十年代写入了宪法的禁酒令,最终因广大民众的阳奉阴违和禁酒引发的社会问题而取消;在具体的某个刑事案件中,法律机器有时也要做妥协和交易。而面对涉及千千万万人的国际问题,民主和法制又何能成为万能膏药呢?

   在联合国成立以前,国际问题基本上由强权之间的妥协和交易来处理或解决(所谓“没有永远的朋友,只有永恒的利益”)。在联合国成立以后,不断进化的国际法的框架是对以往赤裸裸的妥协和交易的一个补充,而弱小的国家和民族也有了相对公平公开的舞台来伸张自己的利益。经过几十年的发展,联合国从由“英美苏”把持,到70年代后“亚非拉”的影响日盛,不过,这并没有改变“拳头是道理”的现实,当美国发觉越来越失去对联合国的控制,就有意识有步骤地架空联合国。

   当今信息发达,令我们能很方便的得到各家各方对某个历史的阐述,而能综合地了解和分析历史问题。然而,在了解各家各方对某个历史的阐述后,而纠缠于历史的细节,这就如假想有一个历史法庭,各方搜寻和举出呈堂证供,然后在一个法律框架下自任法官作出判决。可惜,这些呈堂证供往往是“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”,令法官大人陷入“清官难断家务事”的困扰当中。

   一个曾千年饱受欧洲各国迫害的民族,一个在二十世纪几年之间被屠杀了600万人口的民族,犹太人以矢志不渝的复国理念,在经历千辛万苦回到“许诺之地”复国,在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下左右逢源越战越强。然而经过五十几年,仍然不得和平和安宁,还要被迫不断地与周边国家结怨,还要成为新的压迫者。

   当初无论是各大强权在打算盘时,还是“中立的”联合国巴勒斯坦特别委员会在主持公道时,无不想尽办法去维系中东的和平。然而,在阴差阳错或者机缘巧合中,中东成了战火不断之地。相关的矛盾不断激化,弹丸之地上发生的事情动荡着全世界的局势。这仿佛是犹太人的宿命,这仿佛是人类社会的宿命。似乎,有一个挥之不去的诅咒,贯穿这这些似乎是偶然发生的历史细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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